2009年江苏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已正式公布,根据各类职位的招录计划和考试成绩,全省公务员招录考试笔试成绩确定了最低合格标准:
A类职位总分150分且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单科50分以上,其中,法院、检察院系统加试法律专业的职位,专业成绩30分以上。
B类职位总分95分且《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》单科50分以上。